长期以来,卫浴行业假冒伪劣、山寨的行为屡禁不止,让不少企业的经济和品牌口碑都受到损失。面对屡见不鲜的侵权、假冒行为,多个卫浴企业“重拳出击”,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近期,又有多个侵犯知名企业商标权的案件被公开,有的侵权者面临数万元的赔偿,更有情节严重者被判以有期徒刑。
制假售假涉案16万,三人被判刑 近日,“黄山警方”公众号发布消息显示:2023年11月28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侦办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依法判决,涉案人员潘某南、潘某金、陈某青分别被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并被处罚金的刑罚。假冒某品牌的184件洁具、66枚合格证标签等涉案物品被依法没收,涉案价值达16万余元。 据了解,2023年4月,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线索,经初查,侦查民警发现左某某、孙某某(二人已被另案处理)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重大嫌疑。5月11日,左某某、孙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侦查民警顺藤摸瓜,从其犯罪线索中发现一处制假窝点。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分析研判,判断该窝点系制造、贴牌、销售假冒国内某知名卫浴产品,且未被该品牌企业授权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这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对涉及的知名品牌造成了不良影响。 专案组加大侦查力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潘某南、潘某金、陈某青。经查明,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间,潘某南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分别购进潘某金供货的假冒某品牌卫浴五金产品、陈某青供货的假冒某品牌马桶,并通过其经营的某网店销售给左某某、孙某某牟利。目前,潘某南、潘某金、陈某青等3人已被依法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网售冒充“ARROW”商标马桶被罚2万元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安朝之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23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近日开庭进行了审理。 判决书内容显示,2023年3月10日淮安朝之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核准成立,并在淘宝网购平台开设“广东箭牌卫浴企业店”店铺,并将“ARROW”、“ARROW/箭牌”、“ARROW/箭牌卫浴”字样商标,用于商品及其详情介绍、广告图片上。原告发现后于2023年4月1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公证处就网购涉嫌侵权商品的过程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处予以受理。 原告主张,原告为注册商标“ARROW”的商标权人,且“ARROW”商标被评定为驰名商标。经调查,被告未经许可、授权,擅自在淘宝网购平台上开设“广东箭牌卫浴企业店”店铺(掌柜ID:tb7107466804),公开宣传并销售侵权产品,混淆产品来源,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极大的商业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计20000元。 生产假冒“乐谷”卫浴产品被罚款8万元 12月25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批知识产权案例。2022年10月23日,根据举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某瓷陶瓷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2年3月起,在明知“乐谷”是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未经授权在其陶瓷厂加工生产标注“LOGOO+乐谷”、“福建乐谷卫浴有限公司、南安市仓苍镇大泳村高新技术园区”等内容的陶瓷卫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等规定。 2023年7月25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某瓷陶瓷厂作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1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