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阀门网讯】日前,浙江温州永嘉县某洁具公司破产,130名员工被优先发放工资。
据了解,永嘉县某洁具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因该企业无财产可清偿,经申请,案件移送进入破产程序。经查,其唯一财产系一处已在某银行设定抵押的房产,后该处房产被依法拍卖了2300余万元,但是该企业尚欠某银行2500余万元。这就意味着房产处置后尚不足以清偿抵押担保债权,因此,该公司130名职工的欠薪无法兑现。
为保障职工利益,永嘉法院多次与房产抵押债权银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争取某银行让渡部分抵押优先权,为破产公司的130名职工优先发放48万元工资。节前,永嘉法院破产审判庭法官多次联系该洁具公司破产管理人,确认职工欠薪发放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破产案件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的优先受偿的顺序是怎样的?经办法官也对破产清偿顺序进行了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