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交的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对《告知函》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