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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布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20-11-28 10:14:03      来源: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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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1月26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根据《2020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实施方案》(晋市监发〔2020〕144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0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能任务分别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组织开展了专项质量监督抽查。

一、基本情况

    (一)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抽检任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承担。抽检工作按照《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采取抽检分离的方式。共抽检了79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28家,经销企业51家)的15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8.7%。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抽查期间发现1批次产品强制认证证书已暂停。

    (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抽检任务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抽检工作按照《2020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方案》开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抽取一年内流入本省的消防产品开展检验。共抽检了13家使用单位共计1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5.4%。

二、抽检结果分析

    (一)抽检不合格情况

    1.沟槽式管接件。抽检了12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8家,经销企业4家)的2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气密封性能、密封性能、耐压强度等5个项目。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9%。不合格项目为耐压强度。

    2.消防应急灯具。抽检了15家企业(其中1家生产企业,14家经销企业)的2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等8个项目。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3%。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功能试验。

    3.消防水带。抽检了18家企业(其中1家生产企业,17家经销企业)的19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试验压力、爆破压力、附着强度等7个项目。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涉嫌假冒。不合格发现率为31.6%。不合格项目为附着强度。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抽检了15家企业(其中2家生产企业,13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灭火剂充装量、操作力试验等9个项目。发现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同时经检验也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20℃喷射性能、灭火剂充装量和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磷酸二氢铵含量)。

    5.内扣式接口。抽检了2家使用单位的2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封性能、水压强度2个项目。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为密封性能。

    6.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抽检了1家使用单位的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结构、材料阻燃性能等5个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一氧化碳防护性能。

   (二)抽检合格情况

   7.防火门。抽检了15家生产企业的23批次防火门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启闭灵活性、尺寸极限偏差、防火锁耐火性能等7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8.防火膨胀密封件。抽检了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防火膨胀密封件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膨胀性能、发烟密度、耐空气老化性能等7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9.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抽检了3家经销企业的3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功能试验、声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等5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0.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抽检了1家经销企业1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报警重复性试验等9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1.消防软管卷盘。抽检了5家经销企业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喷射性能、密封性能、耐压性能等5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2.消防水枪。抽检了15家经销企业17批次产品,3家使用单位3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分别检验了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等6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3. 洒水喷头。抽检了16家经销企业17批次产品,5家使用单位5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分别检验了外观、整体要求、水压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性能、静态动作温度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4.有衬里消防水带。抽检了2家使用单位2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试验压力下状况、爆破压力等5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情况

     本次抽检发现生产流通领域有分别标称为包头市苍松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玉龙消防有限公司、扬州荣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的3批次产品,涉嫌冒用厂名厂址(标称生产企业声明),同时经检验也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已将涉嫌假冒及不合格产品信息移交当地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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