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规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和需要,由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主编完成的《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于2023年6月25日发布、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受老年人生理机能因素影响,养老机构失能、行动不便老年人应急疏散逃生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失能老人火灾营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失能老年人营救人员、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科学有效帮助行动不便老年人快速疏散逃生。
鉴于医疗用房中可能存在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医疗用品、使用医疗设备,与其他区域相比火灾危险性较大,降低因多种不同功能的场所混合设置所增加的火灾危险,《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规定了医疗用房应独立设置。
养老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到发生火情后,日间与夜间疏散条件以及人员状态的不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分别明确日间和夜间防火巡查的频次:日间至少每4小时巡查1次,夜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