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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小型、微型行车库可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感烟

2022-06-17 09:5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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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我省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的检测工作,规范检测工作流程、检测方法、技术要求、判定规则等,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提供规范支撑,为消防验收行政审批部门组织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已施工完毕经调试合格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工程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的检测。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的检测、单位内部防火巡查和检查可参考本规程进行。

1.0.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依照本规程规定内容完成各单项与整体系统检测,注明检测结论,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内容与检测结论负终身责任。

1.0.4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

1.0.5 本规程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3.1.1 建筑分类

检测项目: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面积、高度、层数、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规划(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等确定建筑分类。

检测方法:对照消防设计文件中相关信息并对现场实地检测、核查,详实记录相关数据。厂房的分类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仓库的分类应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民用建筑的分类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使用功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3.1.2 耐火等级

检测项目:建筑耐火等级及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且不得低于建筑的最低耐火等级要求。

检测方法:检测建筑的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吊顶等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查看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吊顶等建筑构件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等;须经防火处理的钢结构构件应查验施工记录及相关检测报告。

3.2.1 防火间距

检测项目: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依照防火间距计算方法进行实地测量,完整记录现场数据。结合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判定建筑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3.2.2 消防车道

检测项目: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坡度、回车场尺寸、连通情况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道边缘与建筑外墙、可燃材料堆垛、取水点等距离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消防车道的位置、形式进行检测。实地测量消防车道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坡度、回车场尺寸并完整记录现场数据。实地测量消防车道边缘与建筑外墙、可燃材料堆垛、取水点等距离并完整记录现场数据。实地查看消防车道与建筑间是否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3.2.3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检测项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长度、宽度、坡度、场地承压、边缘与建筑外墙距离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是否有利于消防车操作等实用性进行检测,并检查消防救援入口的设置情况。测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宽度、边缘与建筑距离、坡度等参数,测量消防救援窗口净高、净宽、与室内地面高度,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3.3.1 消防控制室

检测项目: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耐火等级、疏散门、防水淹技术措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消防控制室的位置、疏散情况、防火门等级、防水淹措施等进行检测;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等记录,核查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措施,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3.3.2 消防水泵房

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房的设置、耐火等级、疏散门、防水淹技术措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消防水泵房的位置、疏散情况、防火门等级、防水淹措施等进行检测;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等记录,核查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措施,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3.3.3 柴油发电机房

检测项目: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出口数量、防火门、防火窗等级、储油间、燃料供给管道及灭火设施的设置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出口数量、防火门、防火窗等级、储油间油箱容量、通气管路、燃料供给管道等进行检测;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等记录,核查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的防火分隔措施,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3.3.4 变配电室

检测项目:变配电室的设置、防火分隔措施、疏散门、备用照明等措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变配电室的防火门等级、备用照明等进行检测;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等记录,核查变配电室的防火分隔措施,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3.3.5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检测项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耐火等级、层数、疏散设施、防火分隔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检测方法: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耐火等级、层数、疏散门数量、疏散净宽度等进行检测;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等记录,核查防火分隔措施,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8.4.1 所在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停充场所应按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8.4.2 地上停放充电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按中危险Ⅰ级设计;地下停放充电场所应按中危险Ⅱ级设计。

8.4.3 所在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独立建造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型、中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

2 小型、微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确有困难的,可安装简易喷淋系统。

3 消防用水条件有限的场所,可安装其它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细水雾、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

8.4.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1.00h,应采用湿式系统。

10.4.1 大型、中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4.2 小型、微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独立建设或附设在建筑内其主体建筑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设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B20517 的规定。

10.4.3  附设在建筑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与主体建筑统筹考虑。

10.4.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内应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并在各出入口的内、外侧,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

10.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来源:山西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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