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中,就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根据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原则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意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中有13处提到了“安全”。在阐述指导思想时,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工资原则中提出“增强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的能力”。其他诸如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金融、电信、能源、标准、计量、质量、数据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意见》有1处提到“应急”。提出,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
《意见》提出,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对有利于规范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消防领域的社会中介服务。
《意见》提出,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对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发展,应当是个利好。
面对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的风险挑战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政府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相关行业和企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文章来源:应急管理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