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1年,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2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3.33%。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对消防应急灯具的试验前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性能、接地电阻试验、耐压试验、恒定湿热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标志、使用说明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标志”。
消防应急灯具及其他设备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标示字体应高于2mm。地面安装或其他封闭式安装的灯具的标示可置于灯具内部,开盖后应清晰可见。标志项目不合格,在使用中易产生错误使用等风险。(据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