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建委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审批信息互通共享、消防监管业务协同、违法线索双向移交、违法行为联合查处等六项工作机制,推出十条具体举措,联手构建建设领域全链条全周期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共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审批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01 通过系统平台共享消防审批结果信息及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基础资料。 02 消防救援机构为建设主管部门调阅既有建筑消防审验档案提供配合和支持。 消防监管业务协同机制 03 联手处理历史遗留、城市更新、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复杂建筑防火问题,着力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04 联手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将“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联网”纳入消防验收或备案检查重点内容,消防救援机构调配消防救援车辆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消防救援设施测试和验证工作。 05 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时,消防救援机构同步介入项目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服务工作。 违法线索双向移交机制 06 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存在火灾隐患或者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等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同级消防救援机构。 07 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未审先建”、“未验先用”、“检查不合格投入使用”、“未办备案”等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违法行为联合查处机制 08 通过现场研判、综合会商等方式联合处理消防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联合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避免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联合打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火灾事故联合调查机制 09 市建委作为火灾调查组成员单位参加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火灾调查,通过总结、发现和解决建设工程防火技术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和完善技术标准,联合推动调查成果转化为火灾防范措施。 专家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10 共建、共享消防审验、防火监督、消防救援等专家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消防审验、监督管理、火灾调查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市建委与市消防救援支队构建的“配合、融合、创新”联动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建设工程领域消防管理基础,有助于将消防审验工作融入全市大的消防监管网络,鼓励创新实干、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协作氛围,在严守消防安全红线的同时共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文章来源:南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