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江西省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消防大队对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应急照明灯等消防产品经营户的证照情况、产品的外包装标识、合格证、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经营业主深入浅出地进行了消防产品安全知识讲解,要求经营户认真落实消防产品质量经营主体责任。
此次共检查了城区5户消防产品经营户,发现1户经营户销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产品外包装上无“3C”认证标志,目前已责令该经营户限期提供该产品的“3C”证书。
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经营户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净化了消防产品市场,减少和消除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火灾隐患,促进了该市消防产品质量的提升。(中国质量新闻网 通讯员 熊卫斌 李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