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专职消防站消防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第二次)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专职消防站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专职消防站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320612200332(ZB315)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项目总预算价为7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50%+镇级财政50%。最高限价为7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八)企业入库
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 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五、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免收。
七、下载报名、开标时间及解密时间
(一)供应商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路径:投标人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
(二)供应商参与投标步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四)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小时内。
八、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项目交付及实施的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专职消防站。
十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交付。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13814746227
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862811224
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