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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70年 中国消防历史上的高光时刻(三)

2019-10-12 16:55:41      来源:   

风雨七十载,辉煌耀神州。从中国消防建立的第一天起,就将自己同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紧相连——第一次全国消防工作会议、第一部《消防法》、第一个全面加强全国消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国消防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这无数个“第一次”,成为中国消防历史中一个个“高光时刻”,点亮了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本刊选取部分中国消防历史上的“第一次”,与广大读者共同回顾这些光辉的历史瞬间。

第一部消防执勤的规章

1957年全国消防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在大城市消防队实行“两班制”的勤务制度。

1959年9月1日,公安部出台新中国第一部消防执勤方面的规章《公安消防队执勤暂行规定》,对执勤队的组织、装备、换班和战斗行动等作了明确规定。

10月22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火警电话‘09’匪警电话‘00’两个号码改为‘119’及‘110’的通知》,将全国火警电话号码统一为119。1961年和1962年,消防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对加强消防队伍的日常业务教育训练、灭火战术教育和技术操作训练等提出具体要求。

1962年7月16日,公安部出台《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灭火救援战斗的任务和要求、火场的组织领导及政治工作,统一了灭火战斗原则,对执勤备战工作进行了初步规范。

1963年10月31日,消防局下发《消防战斗员基本功若干训练项目试行规定》,明确了7个科目、20项基本功训练项目,并确定了各训练项目的合格指标。1965年,全国公安消防队伍共有各类消防车辆1987辆。(来源:中国消防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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