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一起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电动机消防泵组的违法案件。
经查,当事人上海某泵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泵类设备生产销售。该企业在2025年10月生产电动机消防泵组4台,销售单价1200元,货值金额4800元。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批消防泵组联轴器起动循环试验项目不符合GB 6245-2006《消防泵》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案产品2台已用于监督抽查,剩余2台存放仓库尚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将备用样品以及库存未销售产品全部销毁,产品未流入市场造成安全事故,无实际社会危害。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构成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仅单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未实际销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销毁涉案产品,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圆整。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相关生产经营单位:1.消防泵属于消防安全重要设备,产品质量直接关系火灾应急处置与人身财产安全,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2.完善出厂检验流程,对关键性能项目开展检测,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3.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第一时间采取销毁、召回等处置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消防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守安全类产品质量底线,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枫泾市场监管所 黄毅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