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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C/1版)修订及新版标准宣贯会顺利召开

2026-05-14 17:15:14      来源:   

为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火灾报警产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CCCF-CCC-II(C/1))及新版国家标准GB 16808-202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顺利实施,5月11日下午,评定中心召开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C/1版)修订及新版标准宣贯会。评定中心党委书记杨顺修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认证技术负责人、评定中心和各相关分包指定检验机构负责人及认证从业人员等共计500余人通过现场与观看直播方式参加会议。评定中心副主任胡群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新版国家标准GB 16808-202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已于2025年8月1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评定中心组织修订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火灾报警产品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CCCF-CCC-II(C/1)),旨在完善认证制度,提升CCC认证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会议明确,现阶段国家持续深化CCC认证制度改革,消防产品认证监管全面进入从严从紧、提质增效新阶段。评定中心已在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优化认证模式、加严认证流程、强化获证后监督,从源头治理产品质量安全。评定中心后续将组织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生产、认证、检验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生产合规、认证规范。

会议强调,各生产企业需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学习新版国家标准及认证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有序推进换证工作。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强化技术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水准,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各工厂检查员与认证人员须严格遵循认证细则与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确保认证流程的规范性、公正性。所有从业机构及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常态化落实警示教育,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行业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消防产品认证环境。

会议期间,评定中心的相关专家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证书转换要求、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C/1版)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沈阳消防研究所的相关专家就新旧版国家标准主要差异等进行了讲解。

本次宣贯会有效促进了企业对新版细则和标准的理解与掌握,凝聚行业发展共识,为推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服务消防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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