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7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责任、规范执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将2025年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曝光。
1、因出具虚假文件而受处罚的机构:*港消防服务公司、广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因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而受处罚的机构:广州市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3、因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而受处罚的机构:广东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因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而受处罚的机构:深*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创*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铿*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5、因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而受处罚的机构:广州均*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万*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6、因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而受处罚的机构:广东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因未按规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而受处罚的机构:广东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新*建设有限公司、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消防维保机构被罚!项目负责人不到现场,结论性文件未及时录入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机构自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警示宣传教育作用,金山区消防救援局对近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存在的违法行为
2025年9月30日,金山区消防救援局按照《关于加强金山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靶向检查。检查发现承担上海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山卫清西路分公司维保服务的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1日到2025年7月31日一个维保周期内,存在机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情形,涉嫌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检查还发现该机构在服务周期内未在项目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度、年度书面结论性文件录入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V2.0系统,涉嫌违反了《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经现场复查逾期未改。
处罚决定
经调查取证,金山区消防救援局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机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违法行为,给予该机构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未按照要求录入书面结论文件内容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给予该机构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广州消防、上海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