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确保广大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并持续推动消费市场的扩容升级,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深入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鼎安消防器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25年5月23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福州市长乐区航城鼎安消防器材经营部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元,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16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有衬里消防水带抽检不合格报告,当事人提出复检,经复检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衬里消防水带2卷,货值金额共计460元,至案发时,违法所得共计70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