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2024〕5号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水资源保护
专项资金的通知
东田镇、乐峰镇、九都镇、后桥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水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专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444号),现按项目分解下达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专项资金55万(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水源地保护及水质监测、保护能力建设,各单位要专款专用,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自查和验收等工作,建立资料档案,验收资料报水利局备案,水利局、财政局将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水资源保护
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补助资金 (万元) |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万元) |
1 | 东田镇政府 | 10 | 水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及水质监测、保护能力建设 |
2 | 乐峰镇政府 | 10 | 水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及水质监测、保护能力建设 |
3 | 九都镇金圭村 | 10 | 水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及水质监测、保护能力建设 |
4 | 后桥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 25 | 水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及水质监测、保护能力建设 |
合计: | 55 |
南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