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镇关于奖励举报“黑气点”行为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击“黑气点”行为,我镇发出《东田镇关于奖励举报“黑气点”行为的通告》,鼓励公众对无证上岗、非法经营、违法运输、非法过气等涉嫌“黑气”的行为进行举报,明确查实有效线索即可兑现奖励。
具体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无证上岗行为:液化气配送人员未佩戴有效送气工上岗资格证件,擅自开展瓶装气送气服务;
(二)非法经营行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瓶装燃气销售的店铺;
(三)违法运输行为:未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许可,违规使用车辆“以车代库”存储,销售燃气;
(四)非法过气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瓶过瓶等过气行为,分装销售的。
二、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拨打0595-86210069(本号码于2026年9月17日启用)电话,进行举报。
三、举报信息
举报人要提供举报事项的详细地址、时间、相片、常用车辆以及车牌号等有价值线索材料。
四、奖励条件
举报内容为正在发生或处于持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次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举报内容有交叉的,不重复奖励。
有下列情形的,不在奖励范围内:
(一)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内容难以核实的。
(二)举报的“黑气点”行为在限期整改期内的、已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三)举报前已被新闻媒体等曝光的。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的。
五、奖励措施
对举报“黑气点”行为经查实有效的,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1000元,接到问题线索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线索属实的,于当月直接给予举报人。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情况和资料实行专人、专案、专卷管理,不得将举报信息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
(二)举报奖励资金由东田镇人民政府承担。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