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井村至溪美路段实施
重中型货车限行及限宽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辖区乡道道路基础设施,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保障沿线村民出行安全与道路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乡道、村道管护需求,在道路出入口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设置设施不得阻碍消防救援、医疗急救等应急车辆通行。
结合汤井村通往溪美路段道路实际路况、路面承载能力及周边通行环境,为有效规避大型车辆碾压损毁路面、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该路段实行交通管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路段
汤井村老年活动中心至隘门处乡道。
二、管控标准
该路段设置限宽2.5米管控设施,禁止一切重中型货车驶入通行。
三、相关要求
1. 所有途经车辆请自觉遵守限行规定,小型车辆、非机动车及行人有序依规通行。
2. 本次设置限宽设施仅用于道路防护管控,不得擅自破坏损毁、移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 限宽设施预留应急通行通道,全力保障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等应急特种车辆正常通行。
4. 凡违反禁令标识,擅自闯入限行路段的重中型货车,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告。
发布单位:东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