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爱心单位(团体)、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为积极响应南安市政府与泉州红十字会号召,推动“爱过年・情暖南安”公益项目落到实处,让辖区内困难家庭在岁末年初感受到切实温暖、安心过好年,在此,我们诚挚向社会各界发出邀请,期盼全体爱心力量汇聚一堂、携手参与!
本次项目所筹款项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由翔云镇统筹用于元旦、春节期间的“博爱送万家”帮扶活动,通过精准摸排困难家庭需求,将物资与关怀直送到户,切实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让温暖浸润每个家庭的新春时光。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9日0:00至9月16日24:00
二、参与方式:
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进入活动专题页,点击“捐一笔”;亦可发起“一起捐”号召员工、亲友共同助力,一起集花。 三、激励措施: (一)授予奖牌。对发起“一起捐”的主体,按筹款金额分别授予荣誉。 1.企业、医院、机关单位、爱心团队等(不含各级红十字会),筹款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5万—10万元(含)的,省红十字会分别授予“2025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久久公益节’优秀爱心单位”和“2025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久久公益节’爱心单位”奖牌;筹款金额达到3万(含)—5万元的,泉州市红十字会将授予“2025年度泉州市红十字会‘久久公益节’爱心单位”奖牌。 2.个人发起“一起捐”筹款金额达到1万元(含)以上的,省红十字会授予“2025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会‘久久公益节’优秀个人”奖牌;筹款金额达到0.5万元(含)—1万元的,泉州市红十字会将授予“2025年度泉州市红十字会‘久久公益节’优秀个人”奖牌。 (二)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本次活动捐款属公益捐赠支出,所有捐款均可通过线上申请,由福建省红十字会出具捐赠票据。企业和个人的捐款享有公益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企业捐款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结转之后三年内扣除。个人捐款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当月分类所得)时扣除,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我们郑重承诺:您所捐赠的每一笔善款,我们都将公开、透明、规范执行,全部用于“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人道公益项目,确保让爱心捐赠者安心,让困境受助者暖心!期待您的加入,让每一份善举都能开出希望之花! 南安市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