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东方等398位同志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泉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南安市职改办、泉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王东方等328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吴宝燕等70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教育局职改办、市职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67818、86382232,电子邮箱:86367818@163.com。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328人)
2.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70人)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