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南安市翔云镇人民政府中因调离原因的以下7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依法拟予注销。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被注销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持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南安市翔云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