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2021学年第一批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扶贫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5号)文件要求,现从2021年省里提前下达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4.1万元,拨付69万元用于对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财政监管编码为CZJG013013013。各乡镇(街道)在资金到账后,应于6月10日前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资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并将发放补助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批雨露计划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来源:南安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