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广角讯】南安市某男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依法被判刑7个月。该男子的母亲在其服刑期间因病去世。鉴于该男子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根据执法细则相关规定,经南安警方研究,批准让其回家奔丧,见母亲最后一眼。警方人性化的做法不仅感动了服刑男子,更感动了当地群众。
据南安警方介绍,2020年,南安市仑苍镇男子苏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苏某被依法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根据司法机关相关规定,由于苏某余刑低于3个月留在南安市公安局看守所服刑。
今年3月29日,苏某得知80多岁的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嚎啕大哭。看守所管教民警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对苏某进行安抚。苏某告诉看守所民警,母亲80多岁高龄,近几年身体又不好,他作为长子,平日与母亲最亲,当知道要进监所服刑时,最怕的就是服刑完见不到母亲,没想到不幸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苏某的家人也持当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想让苏某回家奔丧。
鉴于南安市看守所对苏某在服刑期间的综合考评为表现良好,南安市看守所研究认为,苏某情况特殊,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人为关怀和教育矫治更能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经南安市公安局局领导批准,3月29日早上,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的前提下,苏某在南安市看守所副所长林翔、民警王志良和陈小龙的押解下,回到家中办理了母亲的丧事。当在殡仪馆内向母亲渐远的灵柩跪拜后,苏某被押解民警带回看守所继续服刑。
服刑男子苏某感动地说:“真的很感谢警察同志对我的信任和关怀,感谢警官们不辞辛苦地陪我完成民俗的各项流程,尽好儿子的最后一份孝心。”苏某说,刑满释放后,他会好好工作过日子,绝对不会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来源:东南网3月3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