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仑苍镇园美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园美小学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仑苍镇园美村,具体详见《南安市园美小学迁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园美小学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仑苍镇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仑苍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郭毅珊,联系电话:15059887770。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2、仑苍文体活动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仑苍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仑苍镇仑苍村,具体详见《南安市仑苍文体活动中心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仑苍文体活动中心。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仑苍镇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仑苍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李长平,
联系电话:13805900106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3、仑苍镇滨江科教培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仑苍镇滨江科教培训中心扩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仑苍镇仑苍村,具体详见《仑苍镇滨江科教培训中心扩建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仑苍镇滨江科教培训中心扩建项目 。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安市仑苍镇将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收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仑苍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郭毅珊,
联系电话:15059887770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