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广角讯】近日,南安召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据了解,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补助金额均有提高。
缴费标准:
集中缴费时间内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不低于520元/人。
缴费时间:
南安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的可延至2020年3月10日。
在集中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仍按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缴费;
3月10日后补缴的,补缴后6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才可以享受相应医保待遇,补缴前和等待期发生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要个人全额自付;
7月1日起补缴人员(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除外)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即按不低于770元/人缴费。
温馨提示: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范围新增了已在南安参加基本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同时取消在南安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需居住1年以上的规定。(来源:南安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