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9号)等有关规定,经初审、审核、复核、和公示,并由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协查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现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十七)共计425人予以公布。
附件: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十七)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