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广角讯】为进一步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仑苍派出所结合当前“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要求,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较突出的特点, 仑苍派出所近期将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加装雨伞、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无牌无证不安全,坚持持牌持证上路!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员中,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驾驶员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易造成交通事故。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因为没有登记上牌,因此,无法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导致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这些危害因素都很大程度的威胁到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姓名:林某颖
违法时间:2019年08月30日10时30分许
违法地点:仑苍镇中宇集团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逾期未检验
处罚情况:记15分、行政拘留7天并处320元罚款
姓名:邵某东
违法时间:2019年8月30日10时53分许
违法地点:仑苍镇政府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逾期未检验
处罚情况:记15分、行政拘留7天并处320元罚款
姓名:蔡某来
违法时间:2019年08月30日11时00分许
违法地点:仑苍镇政府门口路段
违法行为:准驾不符、逾期未检验
处罚情况:记15分、行政拘留7天并处320元罚款
敲重点:
无牌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处罚款200元,扣驾驶证12分)
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处罚款3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有小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属准驾不符,扣小车驾驶证12分,罚款3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整治:加装遮阳伞不安全!要拆除!
受炎热天气影响,近期两轮车加装遮阳伞现象明显增多,仑苍派出所掀起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整治潮”,通过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进行拉网式清理,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市民群众理性选择防雨防晒装备,切莫忽视交通安全。
敲重点: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处罚款200元,没收遮阳伞)
3、严打:酒驾醉驾不安全,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
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和双方的乘车人员,轻者皮肉之苦,重者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身体上的残疾,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留下终生遗憾和永久的伤痛。车毁人亡则注定妻离子散,给幸福的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
4、劝导: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不安全!立即整改!
实践证明,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头部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从而,在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摔倒或撞击时,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伤害。如果不戴头盔发生事故时,将会对头部造成直接的伤害,死亡率或致残率大大增加。针对摩电车辆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超员的情况,执勤民警进行现场纠正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敲重点:
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未戴头盔。(处罚款100元,扣驾驶证2分)
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处罚款200元)
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罚款100元,扣驾驶证3分)
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罚款150元,扣驾驶证6分)
在此,希望大家对交通纠违工作多一分理解,并提高自身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的交通安全意识。(据仑苍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