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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厝”指南来了!农村建房找谁申请?建筑面积多少?一图带您读懂!

2019-08-22 16:25:15      来源:   

【仑苍广角讯】

很多住在城区的人都羡慕农村人

一户人家就拥有一大块地

一家一套独栋“别墅”让城里人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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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发布

南安农村个人“起厝”指南

一文带您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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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农村建房?

农村建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村民新建、扩建、改建个人住宅的活动。

南安市农村建房的指导性文件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委办〔2019〕82号)。

农村建房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宅基地和农村建房的村民,应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家庭现有人均宅基地低于3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二)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乡规划以及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征收安置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四)向中心村或者农村住宅小区、农民公寓等集聚的;  

(五)村民自愿无偿退出全部旧宅基地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参照《南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执行。

申请宅基地和农村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家庭现有人均宅基地低于30平方米,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二)有宅基地、房产可以继承,其继承份额分摊至家庭成员后,人均宅基地面积超过30平方米或虽低于30平方米但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三)年龄未满18周岁的;

(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

(五)转让、出租、置换或者以其他形式流转宅基地的;  

(六)现有宅基地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七)不符合“一户一宅(居)”政策规定的。

审批主体:

1.宅基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手续由市政府采用委托章的形式委托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审批。宅基地涉及使用农用地的由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审查并定期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上报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2.农村建房审批。属翻建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属扩建、新建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审批具体要求:

1.用地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应避开地质复杂、地基承载力差、地势低洼不易排涝以及易受滑坡和洪水侵袭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

2.用地规模:单户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宅基地面积申请批准不得超过80平方米,属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其它未利用地的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10平方米;

单户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属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其它未利用地的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50平方米。

多户合建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3.建设规模:中心城区和各乡镇的规划区内个人建房层数原则不超过三层,第四层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建筑一层面积的20%,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区域,村民个人建房层数原则不超过四层,第五层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建筑一层面积的20%,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米。

属于多户合建多层单元式住宅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总高度进行放宽控制,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

4.建设要求:农村建房应同步配套建设三格化粪池、建筑质量安全应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外立面应一次性装修到位,房前屋后应整洁有序。

5.建设周期:经批准的农村建房原则上应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建设完工,禁止裸房。

6.建设承诺:各村应制定农村建房村规民约,在获准审批建房后领取规划许可证前,要求建房户与村委会签定《农村建房履约承诺书》,可采取缴纳履约保证金等方式,重点对建设周期、外立面装修、建筑垃圾清理、三格化粪池等进行约定,同时落实施工人员工伤保险。


  农村建房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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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农村建房材料:

1.《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一式四份;(必要项)

2.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必要项)

3.提供标准通用图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绘制的设计图。(必要项)

4.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5.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申报图纸(含四至范围)上签字确认,协议应当经过当地村委会见证或者依法公证。


  农村建房退让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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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和注意问题

设计图取得方式:

1.通用图集:可向当地村委会、所在地政府、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无偿提供通用图集供申请人进行复印、打印。

2.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绘制设计图,并有相应签章和证书复印件。

咨询了解是否可以申请农村建房方式:

可向所在村委会人员或者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咨询,如有疑问还可向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了解。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供农村建房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网络、上墙公告、宣传页等方式公开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便村民了解农村建房相关信息。

来源: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陈文伟、尤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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