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和南安市2019年第六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19〕6号)精神,同意收回茂盛路仑苍段工程项目用地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供地批文为南政地〔2017〕55号文,项目供地面积为183614平方米,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12平方米。
收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和南安市2019年第六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19〕6号)精神。
收回地点及面积
项目供地面积为183614平方米
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12平方米
收回补偿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仑苍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
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