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广角讯】12月24日下午,仑苍镇组织安监办、供电站等相关部门对11月26日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期间发现的某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生产情况进行整治。
经检查,该公司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金属配电箱未设置警示标志,且部分配电箱外盖缺失
●转动电机及传动带未设置防护罩
●炉边坑洞无安全防护措施;车间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尘口罩
●车间疏散通道堆放物品;氧气瓶、乙炔瓶使用间距不够,乙炔瓶未设置回火防止器
●分高处平台未设置防护栏等多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
镇安监办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未能引起重视,整改期限到期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为保障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镇政府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的措施,强制其履行决定。
接下来仑苍镇将持续加大力度,打击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做到违法必究。(据水暖仑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