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广角讯】8月6日23时30分,一辆银色小轿车司机在南安市仑苍镇政府路段被仑苍派出所执勤民警排查出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当民警询问司机洪某有没有喝酒时,洪某称没有喝酒,之所以有酒气是因为刚吃了醉鹅和米粉。后来经过现场酒精测试,洪某的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在证据面前,洪某终于承认自己吃饭的时候喝酒了,想借“醉鹅”蒙骗过关。洪某表示后悔不已,不应该喝酒开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泉州警方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切勿抱侥幸心理。
来源:泉州公安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