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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仑苍人装在家中的防贼监控,变成证实自己犯罪的证据

2018-07-21 15:46:35      来源:   

  【仑苍广角讯】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溪美刑侦中队深入辖区蹲点摸排,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蓝某辉(男,40岁,仑苍人),破获入室盗窃案4起,追回被盗手机1台、煤气瓶2个、指纹门禁锁1副等物品,扣押长杆钩子、钢丝钳、破窗锤等作案工具。

  今年以来,仑苍镇大宇村等地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被盗物品各种各样,有煤气瓶、食用油、密码锁、手机等物品。

  接到报警后,溪美刑侦中队立即展开侦查。7月9日,侦查员在仑苍大宇村蓝厝进行摸排时发现蓝某辉形迹可疑,经进一步审查,发现蓝某辉身上的手机系一被盗物品。侦查员立即将蓝某辉带回中队进行审讯,面对审讯,蓝某辉始终沉默不语,拒不交代其手机来源。

  侦查员转变思路,从嫌疑人住宅入手,当侦查员到达蓝某辉家中时,发现其家中不仅有煤气瓶、指纹锁等被盗物品,同时还从其家中查获一根长杆钩子及一个背包,背包内有口罩、手套、钢丝钳,破窗锤、螺丝刀等工具。

  令侦查员意外的是,嫌疑人在其住宅装有多个摄像头,侦查员通过仔细核对其家中监控资料,发现蓝某辉经常于凌晨1时许出门,于凌晨4时许回家,其外出时间与近期发生的几起入室盗窃案件时间吻合,且蓝某辉出门时持手电筒,戴鸭舌帽、口罩,手套,长杆钩子,背书包(系其家中装有钢丝钳,破窗锤、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的书包),并在回家时将其所盗得的煤气瓶、食用油等物品带回家。

  这一发现成为案件重要突破口,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蓝某辉安在家中为了防贼的监控,却变成证实自己犯罪的证据!当侦查员将证据出示在蓝某辉面前时,其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交代其在仑苍镇大宇村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蓝某辉交代其平时以载客为生,对仑苍镇的路况及监控位置比较熟悉,每次夜间出去盗窃都不使用交通工具,且走的都是村里的小路,以顺利避开监控录像,大多选择安防条件较差的在建房屋进行盗窃,所盗物品无目的性,基本看到什么就偷什么,如在建房屋的锁具,监控探头等。

  目前,嫌疑人蓝某辉已被南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据海丝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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