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仑苍镇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的通告 辖区各企业、加工场所、沿街经营商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为压实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逃生自救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督促配置“1113”消防应急设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13”消防应急设备配置标准 “1113”消防应急设备具体指:一键报警装置、一种缓降器逃生方式、一组消防救生保护垫,以及破窗锤、强光手电、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防烟面罩)等三种防护救生器材。 “1113”消防应急设备是在法定消防设施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逃生自救能力而倡导配备的标准化应急器材。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场所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使用功能等因素,参照以下标准进行配置: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贸企业、自建房加工场所、群租房等 1、火灾一键报警装置:每层至少设置1个,确保全楼联动报警; 2、缓降器或逃生绳索:两层及以上楼层,至少配备1套,固定安装于便于取用的窗边或阳台位置; 3、消防救生保护垫:根据建筑高度和人员密度按实际应配尽配; 4、破窗锤/应急腰斧:每层至少配备2把; 5、强光手电:每层至少配备2个; 6、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防烟面罩):每层至少配备5个,建议按生产经营场所人数配备。 建议大中型企业、园区统一配备消防救生保护垫,在标准配置基础上,大幅提高破窗锤、强光手电及消防自救呼吸机的人均持有量与区域覆盖密度。 (二)“九小场所”(含沿街商户) “九小场所”主要包括小型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等场所。应配备以下设备: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防烟面罩);强光手电;灭火器(每个配置点不少于2具);消防应急照明灯;破窗锤等破拆工具。可学习借鉴园美街“九小场所”整治经验做法,增配防火门、智慧烟感、智能开关,设置户外电动车充电点、应急逃生窗,经营场所划线。 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简易喷淋灭火系统、消防软管卷盘等设施,进一步提升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二、完成时限 2026年8月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务必按期完成配置任务,确保设备完好有效、取用方便。 (二)对未按规定配齐法定消防设施器材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依法查处;对“1113”设备未配齐的,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督促指导。对因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扩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6日
1113消防设备公司参考名单:
1.福建省迅捷防汛抗旱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50099050)
2.泉州华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85961919)
3.泉州市金英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59781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