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及《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工作要求,南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经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共认定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39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安市柳新路24号
联系电话:0595-86383124
电子邮箱:wengb@126.com
附件:南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8日

来源:南安文体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