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射阳县社会福利院迁建项目经射发改投[2008]45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综合楼的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人,并按有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因工程体量增加,根据要求,再次发布公告,接受投标申请报名。已申请参加投标的报名有效(无须再次报名)。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射阳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室内外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幸福大道南侧
(三)工程内容:
1、室内装修:地板砖、墙砖、强化木地板、墙面涂料、吊顶、水卫洁具安装、电线敷设及灯具安装等;
2、室外装璜:玻璃幕墙、干挂石材、仿石涂料;
3、南侧门厅装璜;
(四)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共为壹个标段
(五)合同估算价:约95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工程性质:新建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计划工期:120天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后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四、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和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
4、投标申请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六、投标与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
(一)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7%;
(二)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四)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五)中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全部作履约保证金。
(六)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七、工程付款方式:6:2:2模式
(一)水卫洁具安装、地板砖、强化木地板等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二)外墙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结清全部工程款。
八、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九、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18:00。
十、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射阳县城双拥南路1号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
负责人:王 忠 负责人:蒋守如
联系人:吴海涛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28361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